中共張掖市委組織部2022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職責
張掖市委組織部主要負責全市黨的組織建設、公務員管理、干部隊伍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的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負責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執行中央、省委、市委關于組織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各項決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組織工作的政策、規劃和制度;定期向市委和省委組織部報告工作。
2.負責全市黨的組織建設,研究提出加強黨的組織建設、規范黨內生活的意見建議和制度措施;指導抓好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等各領域基層黨組織建設,加強新興領域黨建工作,研究提出組織設置、隸屬關系、活動內容、工作方式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3.負責全市黨員隊伍建設,協調、規劃、指導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牽頭開展黨內集中學習教育,指導做好發展黨員、黨員管理、黨費管理、黨內統計等工作,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黨員教育管理。
4.負責市黨代表的聯絡和服務工作;配合省委組織部做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換屆有關人事工作,負責組織換屆選舉工作;負責市黨代會的組織籌備工作;負責縣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換屆人事安排及換屆選舉的指導;負責鄉鎮黨委換屆的安排部署及宏觀指導。
5.負責市管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研究、規劃、指導政治思想建設、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負責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考核考察,對領導班子調整、配備和領導干部任免、待遇、退休等提出意見和建議;宏觀指導全市培養選拔年輕干部和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工作;統籌做好女干部、少數民族干部和黨外干部工作。
6.負責全市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整體規劃、宏觀指導、協調服務、督促檢查,指導縣區和市直部門單位開展干部教育培訓;指導全市干部教育培訓基地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等。
7.負責全市干部監督工作的宏觀指導、綜合協調、制度建設和督促檢查;對縣區委、市直部門單位黨組(黨委)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以及有關法規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8.負責承辦市管干部的調動、任免、待遇、退休審批等事宜,負責黨委、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及群團組織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
9.負責統一管理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調配、考核獎懲、培訓和工資福利等工作,組織實施《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指導全市公務員隊伍建設和績效管理等。
10.負責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宏觀指導、綜合協調,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人才事業發展決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市人才發展規劃,統籌協調成員單位抓好各類人才隊伍建設等;協調指導市人才培訓中心工作;統籌做好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協助做好市委聯系服務專家等工作。
11.負責全市退(離)休干部工作的宏觀管理,指導全市老干部工作。
12.負責開展新時代黨的組織工作和黨建理論的綜合研究。
13.承擔省委組織部和市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張掖市委組織部是張掖市委工作機關,正縣級建制,核定機關行政編制25名,機關工勤編制2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編制17名,事業編制6名。內設辦公室、干部一科、干部二科、組織一科、組織二科、干部教育科、干部監督科、人才工作科、公務員科、干部考核科10個科室,下屬中心3個(市黨員教育中心、市干部檔案信息中心、信息化中心),市委人才辦內設綜合協調科、人才服務科、信息宣傳科3個科室。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2年收入預算623.45萬元,比2021年增加42.15萬元,增長7%,主要原因是干部職工增加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23.4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2支出預算623.45萬元,比2021年增加42.15萬元,增長7%,主要原因是干部職工增加支出增加。其中:財政撥款安排的支出623.45萬元。包括(按本單位各項經費支出科目列示):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60.72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0.26萬元;
3、衛生健康支出26.67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積金)35.8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情況
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560.72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560.72萬元,比2021年預算增加4.15萬元, 增長7%,增長的主要原因是:干部職工增加支出增加。
(二)項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項目支出根據財政項目預算批復確定。
五、部門一般性支出財政撥款情況
1.?因公出國(境)費、車輛購置費,由市級財政統一安排,根據部門實際情況,經市政府同意,按程序撥付部門單位使用。
2.公務接待費6萬元。較2021年無變化。預計接待40批次,300人次。
3.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公務用車輛保有量0輛。
4培訓費4.4萬元,較2021年無變化。
5.會議費4萬元,較2021年無變化。
6.機關運行費77.45萬元,較2021年增加1.41萬元,增長1.8%。增加的主要原因干部職工增加支出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1、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22年預算,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相關表格為空表,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
2、非稅收入情況
2021年本部門不涉及非稅收入。
3、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5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5萬元。
4.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上年末固定資產金額為995.03萬元,其中:通用設備502.86萬元,家具用具40.86萬元,無形資產451.37萬元。
5、部門預算績效評價情況
2022年預算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1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623.45萬元。其中:組織自評項目1個,涉及623.45萬元,占部門預算安排總額的100%。
六、名詞解釋(需解釋各部門涉及的科目名稱,以下僅以市政府辦公室為例)
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一般公共服務:指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財政管理活動的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指市政府辦公室用于離退休人員的經費。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積金:指按照國家統一規定,依據市上確定的比例為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資福利支出 :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但軍事方面的耐用消費品和設備的購置費、軍事性建設費以及軍事建筑物的購置費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三公經費:是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八、附表
1.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2.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3.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5.財政撥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7.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8.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安排情況表
9.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
10.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11.部門管理轉移支付表
12.2022年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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